微軟FAT專利獲勝 衝擊開原碼社群
看到這則新聞時,還真覺得不可思議,倒不是覺得FAT不能是專利,也不是說微軟不能去主張專利這件事,而是FAT這個檔案系統已經存在這麼多年,並已廣泛的出現在現在許多的電子設備和電腦系統中,在這個時後,微軟打這個專利訴訟(微軟是在1996年11月時獲得該專利(專利號為5,579,517),但相關的檔案格式卻是在1970年代時即開始使用。),不知道居心為何? 微軟指稱它在1976年開發了FAT檔案系統,如果它不希望這個檔案系統能普遍(當時這是DOS的檔案系統),那之後怎麼沒有限制別的廠商使用呢? 並且講實在的,現在Windows這麼普及(之前DOS普及),不是許多廠商共同支持FAT的結果,如果微軟說有限制別的廠商使用,那我想現在也不會有許多系統或電子設備中也不會有利用FAT檔案系統來存儲檔案了,至少我發現目前絕大多數的數位相機就是用FAT來存數位相片的,另外將資料存在USB碟中往往也使用FAT格式儲存,以利在其它檔案系統交換時相容。
我猜想大部份的人都沒注意到這則消息,但我覺得它對之後許多事情的影響可能會非常嚴重,尤其現在微軟尚未表示是否會利用這項專利來對抗開原碼社群或向其它廠商收取授權金。
PS.去年2004年9月30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否決了微軟擁有長達7年有關FAT(File Allocation Table)檔案格式的專利。但微軟表示專利商標局只是初步否決,並非最後定案的結果,因此微軟將針對此一否決案提出反駁,以說服專利商標局認為該專利是具有價值的專利。今年USPTO最後判微軟有關FAT檔案格式的專利獲勝。
我猜想大部份的人都沒注意到這則消息,但我覺得它對之後許多事情的影響可能會非常嚴重,尤其現在微軟尚未表示是否會利用這項專利來對抗開原碼社群或向其它廠商收取授權金。
PS.去年2004年9月30日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否決了微軟擁有長達7年有關FAT(File Allocation Table)檔案格式的專利。但微軟表示專利商標局只是初步否決,並非最後定案的結果,因此微軟將針對此一否決案提出反駁,以說服專利商標局認為該專利是具有價值的專利。今年USPTO最後判微軟有關FAT檔案格式的專利獲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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