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轉台,請看廣告...ㄡ..NO..

Philips 發明了一了方法,可以讓使用者在看電視的時候或是看利用DVR錄起來的電視節目(甚至快轉),都必須要看當中的廣告,這會不會太...討厭了啊! 我還想用DVR錄起來的電視節目可以在錄的時候自動把廣告的部份不要錄起來,這樣一方面事後看得時候會比較省時間,保存的影片大小也會比較小,但沒想到Philips反其道而行,不但廣告內容要錄起來,在事後看的時後,就算你用快轉把你所綠的節目不精采的部份快轉跳過,到了廣告的部份,你還是得慢慢的看。聽起來實在是一個討厭的發明啊! 不曉得誰會想要自己家的電視機或是DVR不聽自己的話,反而聽節目業者的指令,甚至到了廣告時間還不能轉台,至少我不會去買這種電視機和DVR。

我自己對於每每在看電視的時候,中間播放的廣告倒是有一個不一樣的想法,我們都知道節目有分級制度,所以現在有些機上盒會在要看限制級節目的時候要求觀看者輸入密碼,一般的電視節目也會在節目開始或中間播放它的分級是那一種,但是卻沒有一個制度或技術能來分類廣告的等級,怎麼說呢!比方有些人膽子很小,不敢看甚至連聽到恐怖片的廣告內容都會害怕,但是由於廣告業者為了在短短幾秒鐘的時間吸引電視機前的觀眾,突然把恐怖片最嚇人的幾個畫面撥出來,讓在觀看普級節目的人,一不小心就會看到不舒服的畫面,怎麼沒人來想想辦法呢?

我在想,再過幾年,電視節目將全面數位化,很多資訊就可以一起帶到電視機裡面,有沒有可能這樣做,我們來把廣告分類,每個電視節目在要插撥廣告的時候,電視早已經將我選擇願意看到廣告分類的內容準備好了,這樣的廣告,一來對於電視節目有了廣告收入,二來由於廣告的分類是觀眾選定的,所以廣告的效益一定非常大,甚至這些廣告對於觀眾來說還是不可缺少的生活資訊,另外這個機制啟動後,電視台的廣告業務便可以大量外包給廣告公司經營,這樣一來,電視台的頻道資源可以被有效利用,收入可以更穩定,節目製作單位可以放更大的心力來製作好的節目,不同類型的廣告業者可以獨立經營,使用者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廣告內容,買廣告的人會知道它的錢是用在極有價值觀眾群上。

最後甚至到了互動電視的時代時,被撥出看到的廣告,廣告業者才會付錢給電視台,而廣告主可以依據廣告被觀看的次數付費給廣告業者,而使用者可以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廣告。算來算去.這是一個 “四贏“(觀眾、電視台、廣告業者、廣告主) 的模式耶。

當然最重要的是,就不會在發生膽小鬼看到“鬼嚇八“的廣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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